东莞金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,是一家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会计顾问、税务顾问、知识产权顾问、科技中介顾问、法律顾问、品牌策划顾问的综合性顾问公司,本公司拥有多年从事政府科技项目申报、
出口退税处理业务、税审业务、审计业务、会计业务的团队,可以为您提供相关领域的技术指导;本
公司同时拥有多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,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。 1.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,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,1993年修改《会计法》时增加了“代理记账”规定,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,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。 2. 根据1993年通过的《注册会计师法》规定:第十五条:“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、会计服务业务。”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。 3. 与此同时,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,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《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、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。新修订的《会计法》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。 4.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:“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,设置会计机构,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;不具备设置条的,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。” 在线联系方式: 电话:13538592354 服务QQ:2853996710 咨询:0769-88342021 公司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鸿福广场A座1910 |